星报讯 肥西县官亭镇王集村村民梁某,和父亲闹矛盾后,将父亲辛苦种植的487棵杨树砍倒毁坏。近日,梁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肥西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43岁的梁某自幼抱养给同村的舅舅,随外婆生活。外婆去世后,梁回到父母身边。由于其从小离家,和父亲没有建立起应有的亲情关系,父子间感情较为淡漠。
2010年春节期间,父子俩为家庭琐事吵了一架。梁某愤怒之下,持刀砍坏父亲家的门、桌等物,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天。父亲对其极为不满,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梁某怀恨在心。
2010年6月20日,梁某在家喝酒,想起父亲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怒火中烧,拎起一把斧子跑到父亲家的杨树林,将父亲于2007年栽种的杨树砍倒一片。此后的几天,梁某只要想到和父亲的矛盾,就拿父亲的杨树发泄。
经鉴定,梁某一共毁坏未成材杨树487棵,价值87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