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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地震谣传 政府应第一时间辟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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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地震谣传 政府应第一时间辟谣
我省拟修订《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
沈兰 记者 祝亮
 

发生地震谣传、误传事件时,当地政府必须及时向社会发布辟谣信息。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省地震局局长张鹏关于《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我省希望通过修改条例,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我省在华东地区地震活动水平较高

据张鹏介绍,我省地处华北断块区、下扬子断块区和秦岭——大别山断褶带三个大地构造单元的接壤地带,著名的郯庐断裂带斜贯南北,地震地质条件比较复杂。据文字记载,我省历史上曾发生5级以上地震23次,6级以上地震4次,是中强地震多发地区,在华东地区地震活动水平较高。

临震预报意见须由省政府统一发布

老百姓究竟可以从哪些渠道获知地震预报信息呢?该草案规定,省政府地震主管部门负责提出本省区域内地震长期、中期、短期和临震预报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省政府统一发布。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意见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意见。

出现地震谣传,政府应第一时间辟谣

当谣言出现时,老百姓渴望知道真相。草案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外泄露地震预报信息。禁止制造、散布和传播地震谣言。发生地震谣传、误传事件时,谣传、误传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统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维护社会稳定。

制造、散布和传播地震谣言,或者在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恢复重建中扰乱社会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学校、医院必须配备救生、避险设施

学校、幼儿园、医院、大型商场、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并设置明显标识。

学校应当进行防震减灾知识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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