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行使岂能如此反复?
“闯黄灯”亟需出台全国“统一标准”
非常道
寻找“睡衣女侠”更是 寻找见义勇为精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4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闯黄灯”亟需出台全国“统一标准”

吴献坤/文 美堂/图
 

市民舒江荣驾车闯黄灯遭到交管部门处罚,为此引发了一场“闯黄灯是否违法”的争论。(4月16日《重庆晨报》)

说实话,法律意义上的“闯黄灯”只不过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界定。按照我们司机师傅实际操作的经验来说,如果把机动车前轮作为标准,那么司机看到黄灯后无疑就会紧急刹车,极易导致追尾;假如把后轮作为判定标准,试想机动车在停止线两边一边一半,无疑会占用人行道的通行资源,容易造成拥堵。

毋庸置疑,一部法律的尊严不在于有多么严厉的措施,也不在于有多少约束的条款,关键要看具体可操作性成分有多少,毕竟法律靠的是明明确确的执行力,笼统的制度说白了只不过是看起来很美的摆设。就拿“闯黄灯”来说,“闯黄灯是否违法”为何会招来如此多的口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能不说是缺乏具体执行标准的结果。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不乏这样的现象,尽管司机师傅口口声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但是一见黄灯就赶紧加速,俨然黄灯的警示已经成为一种催促加速的信号,显然违背了设置黄灯的初衷。

为此,笔者认为,“闯黄灯”亟需出台具体详尽的全国统一执法标准,毕竟这个问题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游戏,一旦让“闯黄灯是否违法”成为相关部门的“理解性”行政,那么无疑就人为绑架了法律的初衷。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