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北京、山东、辽宁等地采访发现,农村公益性墓园正成为面向城市居民热销“小产权墓”。(据4月2日《中国青年报》)
“小产权墓”与“小产权房”的性质类似,都是在农村土地上建设而成的,但主要销售对象则为城市人。虽然“小产权墓”的位置较为偏远,但其价格要比城市公墓低很多,能够满足低收入群体的需求,则是导致其热销的主要因素。由此可见,“小产权墓”的迅速崛起,实际上就是对城市公墓垄断格局的“突围”,通过打价格战争夺市场。
由于墓地是特殊商品,不能用通常的手段处理,避免激起民怨,需要综合考虑,缓和矛盾冲突。“小产权墓”乃是在城市公墓资源垄断、价格过高的情况下产生的,如此就应该放开公墓经营主体,扩大公墓用地,通过市场竞争降低墓地价格,以满足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刚需”。如果城市公墓用地无法扩大,那么不妨考虑将农村公墓用地放开,容许城市人购买使用,但要严格规范统一标准,杜绝开发销售超规格、豪华墓地,同时严厉打击“炒墓地”行为,使其纳入到管理范畴,从而实现规范化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