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至今已有4个多月。试点校学生每人每天可获3元拨款补助,部分学校因卫生存隐患等问题采购零食作为营养餐,供货商可获1元利润。有学校因人手紧张无力建食堂做饭,校长对营养不良也不了解。计划实施中还存在拨款拖延等问题。(4月1日《新京报》)
亚当·斯密指出:“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虽然他除了看到别人幸福而感到高兴以外,一无所得。”斯密数百年前的话至今依旧掷地有声,我们看到了不少的公益慈善行为。而营养午餐计划就是由公益人士推动进而上升到政府主导层面的大型公益扶贫计划。
不过同样的,古典经济学中有“经济人”假设,认为人具有完全的理性,可以做出让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选择。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西蒙修正了这一假设,提出了“有限理性”概念,认为人是介于完全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有限理性”状态。这一论断深刻地揭示了人性的复杂。于是广西部分学校3元营养餐被供货商套利1元的咄咄怪事就发生了。依照无利不起早的心理,1元利润就是供货商们的“有限理性”。
3元营养餐计划本是提升公共福利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是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但是,实际结果往往偏离其预期。究其原因,笔者以为有三。
其一,在于道德误认。营养餐这类公益行为,因其公益性,从而很少会有人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也很难监督。于是乎,等、靠、要成为一种典型现象;于是乎,赊账成为必然选择,很少有被扶贫方直起身子问道:说好了的扶贫款呢?
其二,另一个非常明显的道理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具有“经济人”属性的食品企业等市场组织存在的目的。如果它们承担了带有扶贫性质的公益行为,那么通过扶贫来追求利润也是很自然的事情。由此看来,要想改变这种1元合理理性利润的现象,只有改变这种扶贫路径。
其实,我国有专门的《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现在要做的是落实。对照此事件,首先是落实资金的发放对象,使真正的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得到扶贫资金,而不是一层一级地发放,多一道程序就多一道损耗;其次是落实资金的使用,让资金真正用于孩子身上;再次是落实资金的监督,对每一笔资金都要进行严格的审计;最后是落实资金的管理,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要能够贯彻执行就需要优化的考核制度。考核是指挥棒,它的指向不同,政府部门的努力方向就不同。当前重要的是使官员和部门的行为从追求经济效益转向追求社会效益。如何让金杯银杯不如口碑这样一句话落到实处是重点难题。
最后,要尽快出台《社会保障基本法》,使社会保障权救济有“法”可依,改变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混乱局面,让保障能够持续化,直到成为一项国民福利,确保全体人民尤其是欠发达、贫困地区的儿童能够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