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驻南京办事处人员不足10人,将建一座23层的办公大楼引发质疑。办事处表示,大厦建成后将作为江西企业展示的平台,办事处只占几间办公室。专家称,政府用地未缴纳土地出让费,不得商用,南昌驻宁办的做法涉嫌违规。(3月22日人民网)
南昌市驻南京办事处曹主任对此解释说,办事处准备利用南昌大厦这个平台,(以出租方式)打造类似于总部经济的地点。
然而,出于赚钱目的,我认为就不要到驻京(省)办任职。公务人员的本质属性是为公众服务,有无私性、奉献性,而不能带有商业的功利性,更不能为“发财”低价买地、高价出租。如果允许政府经商办企业,可以允许公务人员(驻京办主任等)经营发财,直接让成功商人当领导岂不更省事?当然,笔者的意思并不是商人不能从政,而是指工作性质和特点决定着不能一边从政一边经商(垄断高管不能算完全意义上的政府官员)。
而且,从官员伦理和制度设计上,政府和政府官员还必须有与商家“划清界限”的觉悟。一方面避免公权私用,另一方面避免官员被腐蚀。因此,我们有必要郑重审视和警惕这类现象。从机制和制度防范上,避免这类又当官“又经商”的事情发生。对南昌驻南京办事处以划拨土地改为商用一事,有关方面应严厉查处,从制度和机制预防上避免提供给个别“驻省办”主任(公务人员)又当官又“发财”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