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曾明文要求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但现实中,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在职教师,在一定范围存在从事有偿家教现象。全国人大代表余敏辉对“有偿家教”的行为痛恨不已,直言其为“五毒俱全”。
为了严厉禁止“有偿家教”,余敏辉建议,学校可通过内部规范的方式禁止有偿家教。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各学校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制定或公布相关规定、倡议,制止本校教师有偿家教行为,并对违反者给予批评、处分,或在绩效工资、职务聘任等方面给予处理等。
此外,地方政务及教育行政部门采取行政手段禁止有偿家教。地方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通过行政规定的方式,禁止本地区的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各级有立法权的人民代表大会,也可以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禁止有偿家教,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并可以此制定相应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