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加班费须缴个税为何难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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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加班费须缴个税为何难接受

魏文彪
 

20日,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就纳税咨询热点问题作出解答,明确个人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需按照工薪收入纳税。(2月21日《新京报》)

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税。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而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所以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应该说,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的有关解读是符合相关法律与条例规定的。但是国税总局有关节假日加班工资须缴个税的解答,还是在网上遭到网友们的反弹。

而网友之所以对节假日加班工资须缴个税感到难以接受,其背后的深层原因之一,则是我国民众当前的整体税负水平依然较高。2011年5月初,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发布中国税收风险研究报告称,我国目前税负水平高于中上等收入国家,大口径宏观税负水平过高。而在《福布斯》2009年底公布的全球税负痛苦指数中,中国内地位居全球第二,仅次于法国。

而网友之所以对节假日加班工资须缴个税感到难以接受,其背后的另一深层原因则是,当前我国在个税征缴上,一定程度存在对工薪阶层征缴严格、而对富人征缴宽松的现象。

而网友们对于加班费须缴个税所体现出的的反弹背后,实则蕴藏着对于国家税收政策的深深期待,如期待国家能够进一步提高税收政策的人性化程度,逐步将劳动者节假日加班费等纳入到免纳个人所得税项目范畴,以充分体现对于劳动者的体恤与关爱;与此同时,国家还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减税力度,在现有标准基础上继续提高个税缴纳起征点,以在更大程度上减轻民众税收负担。另外,有关部门还应加大对于富人个税的征缴力度,依法严惩富人偷逃个税行为。如此进一步增加税收政策的人性化程度与执行公平,并解决当前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深层问题,相关税收政策才能减少受到民众的反弹,得到更多民众的理解与支持,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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