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骗婚诈取钱财案,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财产。
2011年10月,一位自称姓洪的女子一纸诉状将自己的“丈夫”许某告上法庭,起诉许某欠自己购房款50万元。
洪某称,经人介绍,她认识许某,两人很快谈婚论嫁。因许某家庭困难,自己家人筹款50万元借给许某,购买了一套住房用以结婚,许某当时出具了借条。
法庭上,许某激动地说洪某所说的一切都是捏造的。
原来,许某年过三十却还没找到媳妇,经人介绍认识了外地的洪某,一头栽进“爱情陷阱”:给洪某买了金银首饰,并按洪某要求东拼西凑买了房,不久举行了婚礼。
新婚第七天,洪某就用哄骗的方法让他出具了50万元借条。2011年8月,洪某又以怀孕为名骗取许某家户口簿,企图卖掉房产,被家人发现。
法院经审理查明,洪某的诉求均为编造,其行为已涉嫌诈骗。洪某企图溜之大吉,被公安机关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