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嘴八舌
日前,一段前《新闻联播》主持人邢质斌为潍坊某企业录制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这段名为《XX特别报道》的视频,内容仿照《新闻联播》形式,由其本人播报了该企业的内部新闻。看到该视频的网友纷纷表示“震惊”。除此,记者发现,从央视退休后,邢质斌还接拍了至少三个医疗医药广告。(本报今日16版》)
邢质斌拍广告不宜过分解读
我国的《广告法》没有规定名人不能代言广告,既然公众人物或普通公民都可以接拍广告,为何邢质斌不能拍?此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不论什么人拍广告,都应该以广告效果、是否虚假广告来进行衡量,仅仅凭名人拍医疗广告,公众就不假思索对其大肆抨击,显然欠缺理性的思考,同时也难免有失偏颇。
当然,“国脸”邢质斌拍广告之所以引发热议,与她以《新闻联播》的形式拍广告有一定关系。如果以宽容心态看待这些,实际上也无关紧要,因为广告毕竟是广告,广告形式也需要不断创新,只要广告具有“含金量”,经得起公众检验,借鉴一下《新闻联播》又有何妨?因为正常人一眼都能看出是广告,并无欺骗成分。倘若这样的医疗广告具有实效,对于患者来说未尝不是一种福音。反之,如果广告涉嫌虚假,却能够得到广泛传播,首先应当追究相关部门的失职,因为监管缺失比名人代言更可怕千万倍。 林萧
“新闻联播”不是邢质斌的“嫁妆”
央视的新闻联播有固定的模式,固定的背景音乐。因为日积月累,年复一年,在老百姓的心目中业已形成了一个固定的风景。它不仅是央视的一个节目,还是一种权威的象征,甚至是国家的形象。更是有其他形式无法达到的一种公信力。而实际上这也是央视通过多年打造的,实际拥有的一种知识产权和专利。邢质斌的形象和气质也是这种产权和专利中的一个部分。
一些企业和商家之所以总是寻找一些电视节目主持人,特别是权威热门的主持人担任广告代言,并不是主持人本身的价值,而是电视节目打造出来的公众形象,消费者能够信任主持人的代言和广告,很大程度上也就是冲着主持人的公众形象和公信力去的。
把商品广告和企业广告糅进新闻联播推给观众,本身就包含着一种欺骗,而一旦企业和商品存在问题,危害了消费者,将对央视甚至对国家的权威造成巨大的伤害。因此,邢质斌可以代言和广告,但绝不能让新闻联播也一块“陪嫁”。因为新闻联播这块牌子是央视的,是国家的,甚至应该是每个观众的。不是邢质斌的,更不是邢质斌的“嫁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