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从1月8日零时起,广东全省将有41个收费站停止收费。其中,政府还贷38个、经营性3个(1月8日《深圳商报》)
早在2004年11月1日,国务院就已经颁布实施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收费公路的最长年限作出了具体规定。然而具有黑色幽默味道的是,不少收费站收费年限遥遥无期,任意延长期限的例子比比皆是。而广东省却做到了,并且一下子撤掉了41个。
不过笔者以为,虽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但有时候榜样也是无奈的。撤销收费站,困难之大不言而喻。我国收费公路中二级公路占60%,大规模的撤站,涉及数以万计的人员转岗安置问题,涉及数以百计的债务偿还问题……取消收费站虽好,却难以推广。
其一,能否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广东省的治理经验是一个未知之数。“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这样的口号似乎成了颠扑不破的真理。但只见收费的名目越来越离奇,收费的公路连连开张,却很少见到哪一条公路因为收费还完了贷款而关掉收费站。即便广东省开了先河,但不排斥个别地区继续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
第二,《三国演义》第四十三回 《 诸葛亮舌战群儒 鲁子敬力排众议》一章中诸葛亮说道,譬如人染沉疴,当先用糜粥以饮之,和药以服之;待其腑脏调和,形体渐安,然后用肉食以补之,猛药以治之:则病根尽去,人得全生也。若不待气脉和缓,便投以猛药厚味,欲求安保,诚为难矣。笔者以为关闭收费站是一味猛药,有操之过急的嫌疑。而增加收费的透明度,才是那碗米粥。增加收费的透明度比关停收费站更具有现实意义,也更具有可操作性。
按照公路基础设施是公共产品的原则,应该发挥政府在公路建设和发展中的主导地位,逐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压缩收费公路总规模。税务透明之下,猛药也不能束之高阁,要限制地方政府通过改、扩建,将免费公路变为收费公路的做法,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公路收费站开展收支情况检查,凡已收回成本的收费站应坚决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