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报报道的几起突发事件,值得引起高度关注。一是长丰县杜集镇的烟花炮竹爆炸,造成2人死亡;一是合肥北二环拉砖货车碾死2岁女童;一是岗集附近两车相撞,一死一伤。短短一天,4条鲜活的生命不幸殒亡,实在令人痛惜!
经验告诉我们,每逢寒冬,特别是年关,总是事故高发季节。繁忙的货物运输,大量的农民工返乡,再加上某些企业的加班加点,都为正常的生活、运行埋下了安全隐患。只要我们稍加疏忽,意想不到的灾难将接踵而至。
当此关口,“安全第一”决不是空洞的口号,而应该切切实实成为我们行动的准则。
首先,运输企业、工程单位,一定要把安全生产放在头等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对每一位司机要严格监管,决不能再搞“超载运输”、“疲劳驾驶”,决不能容忍“多拉快跑”的“带血的GDP”!某些高危产品的特殊行业,特别是烟花炮竹作坊,无证的要坚决取缔,不留后患;有证的要规范管理,规范操作,决不能埋下“定时炸弹”。
同时,我们每一位公民,也应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抢道,不开“英雄车”;要加强防火意识,提高避险能力;一旦发生灾难,要冷静应对,相互帮助,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作为交通、运输、消防等有关管理部门,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是当前的大局。尽管相关文件有了,规章制度有了,但要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辆车,每一个人,并非易事。加强监管,特别要有铁的手腕,对于违章违规,铤而走险者,一定要严惩不贷,决不姑息。
春节将至,人们都在为过一个祥和的大年而快乐忙碌着,我们期待着:不再有安全噩耗扫了人们过年的兴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