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我省城乡困难群众将可获得一次性两节生活补贴。此次补贴发放的范围是,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下简称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
据介绍,补贴标准比2011年提高一倍,分别是: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每人360元。此次为我省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的生活补助资金将达88672万元,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本月底前将下拨至各地,届时,将全部通过打卡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又讯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日前民政部、财政部下拨我省冬春救灾资金1.52亿元,主要用于今冬明春(含两节)期间帮助地方解决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近期将下拨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