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凭借着这个信条,合肥蜀山区井岗镇原副镇长金长勇,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先后受贿67.8万元人民币、8000元美金。日前,记者获悉,该案已被移送起诉。
2003年4月,金长勇开始任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安徽一置业公司拟购买蜀山经济开发区位于黄山路与二环路交口的约200亩土地,用于商业开发。 2003年5月,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林(另案处理)来到金长勇办公室,希望能加快土地办理工作进度,随后,刘林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1万元,金长勇稍作推辞后将钱收下。一个月以后,刘林再次来到金长勇的办公室,将一个手提袋递给了金长勇,里面是20万元的现金。不久,刘林又给金长勇送去了三捆现金共30万元。 2005年上半年,金长勇赴欧洲考察,临行前,刘林将一个装有8000元美金的牛皮信封,送到了金长勇办公室。
2004年,合肥市蜀山区决定对卫楼拆迁安置点进行改造,一公司项目经理沈家勇找到金长勇,希望能承建改造工程。在金长勇帮忙下,沈家勇如愿拿到了该工程项目。为感谢金长勇帮忙,2004年10月,沈家勇将1万元感谢费送到了金长勇办公室。后沈家勇又以春节拜年、过端午节,给金长勇送去2万元。2006年11月下旬,沈家勇将一个装有10万元现金的手提袋送给了金长勇。
经查,2003年7月,金长勇在出任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时,接受了合肥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一经理钟某的1万元祝贺金。2007年2月,金长勇调任蜀山区井岗镇副镇长。2009年11月,合肥一建筑公司承包人张强在金长勇帮助下,拿到了两栋安置房承建工程。后张强将一个装有8000元现金的红包,送到了金长勇办公室。今年9月3日,金长勇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9月16日,被批准逮捕。在案件侦查阶段,金长勇主动退出赃款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