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月12日《新京报》报道,中石油高管薪酬百万被指激励过度。报道称,2007~2010年中石油高管人均薪酬分别是96.29万、89.23万、86.18万和110.22万,同时企业的实际营业利润率为8.90%、7.46%、-7.38%和2.50%。这则消息引起读者的广泛关注。
在人力资源管理中,薪酬激励制度是一项重要内容。薪酬激励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企业高管人员薪酬应当与业绩优劣挂钩。高薪酬必须有企业的业绩作为前提,只有高管的薪酬与企业业绩挂钩,才能真正产生出激励效应。好的薪酬制度的关键是要建立在业绩考核的基础上,把考核结果跟薪酬激励挂钩。从上面列举的数据不难看出,2009年,中石油的实际营业利润率为-7.38%。企业利润率负增长,而高管们依然拿着丰厚的高薪,岂不令人费解?
这篇报道还写道,2007年到2010年,中石油能以超低价格租到工业用地,使中石油仅以20亿元得到11.45亿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由于国家征收资源税力度不够,使中石油以较低成本获得原油和天然气;由于石油企业对国家有很强的谈判能力,使得中石油产品价格远远高于世界其他国家的价格水平,由于差别化的贷款利率,使中石油能够以低于市场贷款利率的成本进行融资。除此之外,中石油还连续4年获得政府的高额补贴。请看,政府给中石油高额补贴,中石油则给高管们高额薪酬,这样的事情众多的纳税人怎么能够接受呢?
笔者注意到,记者在编发这篇报道时,煞费苦心地做了一个“和谐”的标题:“中石油高管薪酬百万被指激励过度”。笔者认为,“激励过度”四个字,远不能反映这件事的真实面目,不妨改为:“中石油高管薪酬百万是‘激励过度’,还是权力自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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