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11月27日报道,广东韶关宜达燃料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原全国人大代表、“粤北首富”朱思宜案,由广东省高院派员在河源中院二审开庭。朱思宜称一审判决量刑过重,恳求改判。
事实上,坊间恰恰是对行贿者长期以来受法律制裁偏轻,甚至得不到法律的处理意见颇大,认为这样的“短板”是造成行贿受贿泛滥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然,法律就是法律,不以民众的喜好、厌恶为依据。面对法律,朱思宜的确可以恳求改判;但面对民众,朱思宜有脸面发出如此抱怨吗?行贿也好,受贿也罢,老百姓一样极其痛恨,最希望的就是在法律对他们一个都不放过,在条文许可的范围内量刑时切勿心慈,不要听了几句抱怨、叫屈、摆功就手软。 李辉/文 陶小莫/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