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切实提升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推动该市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合肥市财政从加强银行信贷支持、提高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重等方面着手,引导资金向中小微企业注入。
一是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投放信贷资金
为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放贷额度,市财政对于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的小微型企业贷款,按其季末平均余额增加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对于新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按其实收资本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对于开展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其当年保单质押贷款季末平均余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二是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放大担保倍数
为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担保力度,对于季末平均融资担保余额同比增加且融资担保放大倍数达到5倍以上的,市财政对其融资担保放大倍数5-10倍部分对应的融资担保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三是扶持中小企业提升直接融资比重
为提高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对于改制成功、与保荐机构签订上市辅导协议、在安徽证监局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的上市后备中小企业、在中小板或创业板首发上市成功的中小企业以及上市中小企业成功实施再融资的及成功实现债务融资的中小企业,市财政均给予一定奖励或补贴。
四是推进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工作,财政部门对通过认定的符合标准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其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同级财政分担。同时,财政部门对开办小企业贷款的各经办金融机构也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扶持中小微企业”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针对今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出台的各种扶持政策,星报将邀请有关部门进行答疑,并通过报纸刊登重点答疑内容,帮助更多的中小微企业深入了解相关政策。
今天起,如果你对这些扶持政策有疑问,可以联系本报,热线电话0551-5223791(10:00—17:00),也可通过QQ 2360206935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