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因为一个没有烧烂的猪蹄,王老汉损失了一颗门牙,欲上门去说理,反被误伤住院两个多月。近日,王老汉终于讨到了说法。
2011年4月,马鞍山市民王老汉从超市买了一袋刚出锅的卤猪蹄。没想到因为猪蹄没有烧烂,老人食用时磕断一颗大门牙。王老汉次日前往超市讨说法,未果。当王老汉第四次前去超市评理时,双方发生争执,保安刘某闻讯赶来,要求其离开。老人冲上前推了刘某一把,反被避让的刘某不小心用肘部碰倒在地,导致其骶骨骨折。
病愈后的王老汉将超市和刘某告上法院。近日,法院审理后判决超市依法承担60%的赔偿责任,赔偿王老汉1.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