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反腐”不可过分拔高
卖地2.4亿凭啥“奖励”开发商2亿?
非常道
用严刑峻法斩断 伸向保障房的“黑手”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1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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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地2.4亿凭啥“奖励”开发商2亿?

 

在云南曲靖市,有一块“神奇的土地”,开发商买了它,政府要把2亿元土地出让收益“奖励”给开发商,而当地政府卖地的实际收益不过2.4亿。(本报今日12版)

云南曲靖“神奇的土地”事件中,尚有许多疑问亟待调查澄清:比如到底是谁签了奖励开发商2亿的相关协议?政府部门说2亿奖励了开发商,而开发商却一肚子苦水,称至今没有见到这笔钱,那么钱去了哪里?何以这块土地和相关建设单位没有施工许可证,土地上的相关项目却能顺利开工建设?

其一无非是在谋求发展中观念的错位。重开发商利益,以资本为上,而却忽略政府利益和广大老百姓的利益。甚至无视老百姓对政府执政的不满意见和看法,将我行我素的权力唯大思想,演化成了一场土地交易的拍脑袋决策。

其二是政绩观念至上、面子工程第一的错误执政思维。所谓的重点标志性工程,其实说白了,也就是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我们不妨假设开发商用这块地盖保障性住房,那么曲靖政府相关部门还会这么大气吗?

北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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