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反腐”不可过分拔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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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道
用严刑峻法斩断 伸向保障房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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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反腐”不可过分拔高

 

4月10日凌晨,兰杰与同伙潜入山西忻州市园林局宿舍,进入公务员郭某家内盗走现金29.5万元及白金项链、白金手链、黄金项链、黄金戒指等物品。事后由于郭某不敢报案,兰杰等人又伪造证件以反腐为名勒索郭某及其家人。目前,兰杰及同伙已落网,郭某已被立案调查。(11月17日《人民网》)

捧其“反腐英雄”者不乏其人,称其为“侠盗”、“好汉”者亦不在少数。但笔者认为这些小偷并不是什么英雄,更谈不上是侠盗、好汉。他们伪造证件以反腐为名勒索不过是为了进一步满足自己的贪欲,不存在任何劫富济贫的成分。网上的热捧不过是反腐情愫肆意释放的结果。

或许所谓的侠盗、好汉本来就是传说中的稀有物种。就拿大家熟知的梁山好汉为例子。所谓的晁盖等人七星聚义截取梁中书的生辰纲,也没有见接济石碣村中的百姓,更不是什么替天行道。而是派赤发鬼刘唐送了100根金条给了宋江,演绎了一场官匪勾结的好戏。

更过分的是,为了赚霹雳火秦明上山,宋江又派刘唐假扮秦明,杀了城墙周边的百姓,让慕容知府以为秦明和宋江是一伙的,以此断了秦明的后路,逼其归顺。这样视普通百姓性命为草芥的人怎么会是好汉呢?分明是为了一己私利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并没有半点侠义。

人人心中都渴望公平正义,或许真是理想难以照入现实,才让这种“泛好汉”认知大行其道。

这种的泛好汉化认知是可怕的,一是,如果小偷们见好就收,这正好给损失惨重的梁中书们继续搜刮民财的动力和口实。二是,小偷们占据所谓侠盗好汉的道德制高点后不知会做出怎么样的不法行径来,在新闻中不过是假冒身份进行诈骗,如果进一步发展,如“梁山好汉”们视普通民众的生命如草芥,这样的后果不堪设想。三是,梁山好汉们希望“杀人放火受招安”,这种“理想”和那些腐败分子们有什么不同?不都是为了自己的私利任意践踏他人的合法权益吗?腐败分子和所谓的侠盗实为一丘之貉。

由此,笔者认为小偷反腐不可过分拔高,不过是反腐情愫的梦幻表达。以恶制恶是对现有法律的亵渎,并不值得提倡。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才是实现公平公正的不二法门。

钱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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