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0月31日,合肥市民董女士反映,今年5月底,她出售了一套二手房,可购房者的贷款一直没下来,“快半年了,对方还欠我17万多房款,这可怎么办啊?”
在对方先支付13万多房款后,董女士为保险起见,她还和对方签订了书面协议,“如果两三个月,她的贷款没下来,我有权收回房屋。”如今房子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结,“房子钥匙在对方的要求下,也交给了对方,可贷款还没下来,剩余房款还是没有着落。
针对董女士反映的情况,安徽锦和律师事务所徐斌律师建议,董女士可以先和购房者协商处理此事。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返还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