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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进城落户,可以保留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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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综合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0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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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放宽城镇入户条件
农民进城落户,可以保留土地

记者 祝亮
 

星报讯  “十二五”期间,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将年均增长15%以上;农民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新政,力保全省农民在“十二五”期间实现收入翻番。

城镇入户条件还会再放宽

经济发展才是增收的根本,根据新政内容,我省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园区经济、特色经济,推动县域内产业集聚和企业集群发展,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向工业园区、县城和中心镇集聚。

我省将发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合肥经济圈的辐射带动作用,开展皖江皖北就业对接活动,引导劳动力在区域之间合理流动和分布。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实现转移农业劳动力350万人以上,并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城镇入户条件。农民进城落户,可以依法保留在农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

最低工资年均增长15%以上

进城务工,也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对此,我省决定在省内各城市都建立农民工城市服务中心,加大对农民工服务支持力度。对企业新增岗位吸纳农民工达到要求的,给予税费减免、贷款担保和利息补贴。

我省计划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五”期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5%以上。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农民工比照城镇户籍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加强公租房建设和管理,为农民工提供住房保障。

六成以上医疗费可以报销

为了避免医疗、养老问题加重农民负担,我省将会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2年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做到先保后征,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我省还将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力争农民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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