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女儿愿意谅解冯家康
韩国男子犯了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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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缺的家不想破碎
妻子女儿愿意谅解冯家康

记者 宋娟 刘欢/文 李超钰/图
庭审现场
 

因妻子对其不忠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冯家康酒后将四岁的儿子小杰掐死。昨日,他站在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法庭上,冯家康的妻子和女儿分别通过谅解书及书信为他“求情”。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回放:双手扼死熟睡的儿子

2011年5月14日凌晨零时左右,冯家康因妻子对其不忠,被害人小杰并非其亲生儿子等原因,在肥西紫蓬镇烧脉村的家中,乘小杰熟睡之机,用双手扼其颈部,致其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小杰系被他人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冯家康因被害人小杰并非其亲生,故意剥夺其生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本案实际情况及冯家康有主动投案的行为,可以减轻或从轻判处,检方建议判处冯家康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对话:我从来没想过要伤害他

在法庭上,冯家康表示,他早已知道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但他从来没想过要伤害孩子。

公诉人:你和被害人是什么关系?

冯家康:父子关系。

公诉人:你描述一下杀害孩子的过程。用何种手段致死孩子?

冯家康:我从来没想过伤害他,我当晚喝了酒。对当时的情况不清楚了。

公诉人:作案时是否知道被害人不是亲生儿子?

冯家康:知道,早就知道了。听别人的风言风语而且我也带孩子去做过鉴定。

虽然整个庭审过程冯家康多不言语或说话声音很小,但在最后的陈述阶段,他声音洪亮地说:“我没有处理好自己的家庭矛盾,对不起亲人,我有罪,请求法庭能对我从轻判处。”

昨日的庭审中,冯家康的妻子董某和两个女儿都没有到庭旁听。董某的证言证实自己在外面有“情况”,并请求法院能对丈夫从轻、减轻判处。其两个女儿也表示:“我的爸爸虽然犯下大错,但我和妹妹不能没有他。我俩还等着他早点回来挣钱供我们上学……”

焦点一:是直接还是间接故意杀人?

庭审中,冯家康是直接杀人还是间接杀人,公诉方和辩护方都有自己的看法。辩护方认为,冯家康的行为属于“临时起意”,不是蓄谋已久,属于间接故意杀人。检方认为,冯家康不能把妻子董某的行为和被害人小杰联系在一起,被害人是无辜的,冯家康是直接故意杀人。

焦点二:量刑方面如何判?

检方认为,冯家康犯故意杀人罪,已经触犯刑法,鉴于其主动投案,建议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辩护方认为,冯家康实际也是受害者,应以惩罚为辅教育为主。其犯罪情节一般,应判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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