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今日,合肥市2011-2012年度的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就截止了,享受待遇的时间为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记者昨从该市人社局获悉,截至9月16日,已有684031人参保,超过去年参保居民总数8万人,达到去年总数的113.3%。作为参保者,下一步最关心的就是能够享受哪些待遇的问题了。就此记者采访了人社部门,并进行了全面梳理。
门诊看病如何报销?据悉,合肥市今年提高了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单次门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60元,其中,男满60岁和女满55岁以上参保居民提高到240元。
住院费用如何报?据了解,住院门槛费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普通居民可报销75%。另外,对于连续参保人员,报销比例会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累计不得超过10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对于普通居民来说,连续参保5年以上,就能够报销85%。
此外,生育、先天性疾病新生儿及残疾人装配辅助器也会得到补助。“生育补助:顺产(含助娩产)补助600元、剖宫产补助1200元;残疾人补助:每5年对持证下肢残疾人装配的普通大腿假肢每具补助2000元,小腿假肢每具补助1000元,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补助2400元。”合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