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好好解剖一下“巡视组的账单”
交四年学费可调专业令人匪夷所思
“一把手依赖症”非诊治不可
地沟油禁而不止源于鸡毛式监管
“瘦身钢筋”缘何如此
非常道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9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交四年学费可调专业令人匪夷所思

 

近日,贵州财经学院2011级一名新生的家长袁先生致电消费维权站维权专线反映,称贵州财经商务学院规定,学生想调整专业,就得一次交清四年学费,引起部分学生及其家长的不满。(9月12日《贵州商报》)

选择什么专业本来是学生的权利,体现的是一种学术兴趣,不过转专业不是一厢情愿就能达到的。各高校转专业都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学生要提出申请、通过相关测试与面试,即使考核合格也还要受到名额的限制。不过,新闻中并没有提到是否有选拔考试,但笔者认为,调整专业与交清四年学费直接挂钩,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其一,且不说此举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单说这自愿一条,尽管学校方面表示,一次交清四年学费完全是学生自愿的,不存在强制。但要想转专业,就必须遵守校方的土规定,这与强制何异?其二,可能有些学生选择转专业具有“从众”性和盲目性,转专业后的专业不一定适合学生本人,转专业后学习压力大、学习无法跟上进度,甚至最后不得不放弃。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请问校方是退还多收的学费,还是只管收钱,其余不管?

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而相对的寻租空间腐败则会见缝插针。转专业这项政策的决策权是掌握在谁的手中?而应该由谁来监督?选拔考试的成绩是内部问题,小范围讨论通过还是张榜公示?学生有权利对自己转专业过程中遇到的一切问题提出异议,校方也有义务作出回答,这样才能遏制权力寻租。应该肯定的是,新闻中提到的袁先生,他向新闻媒体反映此事,也应该属于复议权利的一种。保障这些权利,才能最大限度地体现教育的公平正义。 钱兆成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