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就业家庭子女读技校 每年获千元补贴
一年超载过3次,车和人都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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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新政惠及困难户
零就业家庭子女读技校 每年获千元补贴

记者 张健
 

星报讯 就业扶持又出好政策!除9月份即将开展的就业服务月活动外,我省近日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零就业家庭子女若考入技校,每学年给予1000元的补贴。

零就业家庭享“优待”

据了解,我省就业援助的对象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安置人员、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困难失地(失林)人员、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以及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其中,零就业家庭享受到多种优待。零就业家庭成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零就业家庭成员自主创业、组织起来就业的,给予组织起来就业补助;对零就业家庭子女考入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学习的,每学年给予1000元补贴。

企业吸纳就业奖现金

对企业来讲,吸纳就业则可获得各种奖励。

根据新政策,吸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安置人员、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就业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用人单位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1000元就业奖励。

对省内企业招用享受农村低保的零转移就业农户成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

放宽补贴享受期限

救助对象成功就业,援助还会继续。据悉,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困难失地(失林)人员、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被企业吸纳或灵活就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享受补贴的期限也有延长。根据规定,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不过,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2008年12月31日前被认定为“4050”人员,其享受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已满3年,目前仍未实现稳定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社会保险补贴可延长至退休。

关键词

就业机构实行“首问负责”

想对政策进行进一步详细了解,怎么办?不用急,我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针对援助对象,会制定并实施特殊的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明确各项援助工作的内容、时间,并且实行“首问负责制”,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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