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从2004年开始“治超”,但是治了这么多年超载,仍然还是一句:“治超”难。
1年内,如果被查出超过3次超载,不但车辆将被吊销营运证,驾驶员也将无法从事这一行业。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省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办法有望近期正式出台。
背景
我省曾超载致死伤事故严重
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给公路、公路桥梁等造成很大损害,极大缩短路桥使用寿命,也严重威胁交通安全。1989年建成的206国道肥西上派河大桥,长期承受超限超载车辆重负,桥梁严重受损。2007年5月,一载重达150余吨的严重超限车辆,在通行过程中直接导致南端桥墩拉杆断裂,桥梁严重倾斜,桥面断裂、上翘;修复仅两年时间,因大量超限超载车辆通行,再次成为危桥,不得不拆除重建,耗资1亿多元。202省道淮北平山口地区近年来超限超载运输问题十分突出,公路通行遭遇“肠梗阻”,成为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区,仅2007年至2009年间,就发生98起由超限超载车辆运输引发的交通事故,死亡51人,受伤106人。
超载恶风曾让治超束手无策
近年来,我省在治超过程中,经常采取各项措施进行超载治理。不仅路政一个部门进行路面治超,路政与运管同时治超,路政、运管、交警联合治超也不计其数。但是联合治超往往受时间限制,一旦联合治超结束,车主们就会采取集体冲卡、恶意堵车等激烈行为,强行冲卡。
采访中,记者发现治超过程中的难点是多方面的,有些问题是地方保护的因素,也有一些原因是运输市场不够规范,或者是物流业发展缓慢的因素,还有运输车主们不愿卸载的问题。
据省路政大队相关人员介绍,有的地方在车辆上贴一些特殊标志,要求执法部门对这些车辆“无条件放行”,有的地方将“重点车辆”车牌号告知执法部门,明确要求“网开一面”。种种为超限超载行为“亮绿灯”的做法,不断出现。加上不同地区治超力度不同,也引发不同区域“比着超载”的恶风。
新政
违规改装货车重罚20万
一些车主希望货车能装得更多,个别车辆生产企业不按照国家有关车辆外廓尺寸、轴荷、质量限值来对车辆进行改装。
办法对此规定,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车辆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车型和技术参数改装车辆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处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其资质证书。
超载超过3次,货车、司机双下岗
当然,超载行为的主要责任方是货运单位,执法人员直接面对的则是货车驾驶员。办法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堵道、闯卡,车辆将被扣留
对于超载行为中的聚众堵塞道路,强行闯卡等妨碍治超工作的行为,这部即将出台的规章中有没有好办法呢?办法规定,凡是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超载检测秩序;或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超载检测的行为,县级以上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货运车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规执法,将受行政处分
对违规的车辆生产企业、货运单位、驾驶员,乃至车辆都有了处罚措施,那么执法人员违规了该咋办?对此,办法也有规定:对有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货运车辆予以登记和发放号牌、行驶证或者车辆营运证;违反规定为超限货运车辆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反规定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或者只罚款、收费,不实施卸载;违法扣留货运车辆或者使用依法扣留的货运车辆等行为之一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将会受到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