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的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青年黄贵福找同伴去“教训”一名男子,致使该男子殒命。成为嫌疑犯被通缉的黄贵福流浪逃亡了半个月,于8月7日来到北京。前天,黄贵福去东交民巷派出所投案,但民警却让他们离开了。(8月10日《京华时报》)
犯了罪,能主动自首,这是好事,既有悔改的意思,也是破案的关键,自首者无论到了哪个派出所,都该受到认真接待,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居然有警察因为怕麻烦而支走自首者,令人拍案惊奇。
自首情节,关系到犯罪嫌疑人是否会被重判;警察对自首者的轻描淡写很可能让犯罪嫌疑人失去了一次很好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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