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绿标车”畅通,“黄标车”受限。《合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意见》自8月1日实施起,已过去一个星期了。对于新车,可直接到环保部门领取“绿标”通行证。但是外地转入的机动车、市内转户的机动车车主该怎么办?昨日,记者从合肥环保局获悉,转籍车辆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出台。
8月1日,合肥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意见正式实施。新购置机动车在注册登记前,可凭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凭证,以及机动车购置发票,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环保部门依据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进行核发。
新车领“标”是简单了,可是二手车、外来车就麻烦多了,许多车主不知如何领取“通行证”。近年来,南京、杭州等周边城市不断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严格了高污染车辆的转入标准,导致部分不能在这些城市开的车辆流入合肥。据统计,2010年新转入合肥市的机动车有4200辆,多为高污染车辆。
昨日,记者从合肥环保局获悉,转籍车辆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已出台(具体流程如下图)。对于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取得作出详细规定。若车主对机动车环检机构所出具的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凭《机动车排气检测报告单》向环保部门申请仲裁检测一次。
咨询投诉电话:环境保护部门:3508171
公安交管部门:2695800
交通运输部门:9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