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来临,游泳场所相继开放,为确保广大游泳爱好者能有一个卫生、安全的游泳环境,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因游泳导致的介水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我市组织开展游泳场所专项检查和水质监测工作。目前,我市已全面完成2011年游泳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评定率100%的工作目标和已开放游泳池水质抽检工作。 目前,我市有50家游泳场所,各县区及开发区卫生监督机构对全部的游泳场所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和量化分级。检查结果表明,各游泳池都建立了卫生管理组织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游泳池消毒人员也基本能熟知各项操作规范,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共计18家单位通过评审获得卫生信誉度A等级称号。B级19家,C级10家,另3家宾馆内设的游泳池正在改造未予以评级。同时,对我市已开放的游泳场所进行游泳池水采样检测,检测内容包括游泳池水余氯、尿素、大肠菌群、浑浊度、细菌总数等指标,检测结果表明,除少数游泳池池水和浸脚池水余氯不符合标准以外,绝大多数游泳池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针对检测不合格的单位,卫生监督员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予以复检,对复检不合格的单位我局将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依法做出卫生行政处罚,切实保障广大游泳爱好者的身体健康。 (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