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脆脆”频发 问责不能“心脆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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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脆脆”频发 问责不能“心脆脆”

左宽娜
 

报载,昨天,记者从杭州市交通局获得确认信息,钱江三桥发生塌陷引桥的承建单位是浙江水电建筑一处。杭州市交通局局长陈伟认为钱江三桥存在缺陷。“既然出了问题,就说明它在安全上是有问题的,至少是有缺陷的……”(7月17日《钱江晚报》)

钱江三桥曾被列为“经典工程”,先前却说是被超载货车压塌的,没有质量问题。而在事故当日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却发言5分钟就匆忙离场,对于媒体关心的三桥本身的质量问题以及大型货车限行等方面,相关部门都避而不答,让民众感觉疑窦重重。而今,陈伟承认钱江三桥存在安全缺陷,或多或少给民众一点心理安慰。

退一步说,即使这次桥面塌陷纯属于超载货车所压,但为何对大桥的超载能力没有预测到呢?即使预测到了为何当初没从设计上进行管理限行呢?说穿了,“桥脆脆”背后,不排除“监脆脆”。正因为施工监管乏力,塌桥事故才接二连三。5月份长春东荣大桥坍塌;近日福建武夷山景区公馆大桥突然坍塌,造成1死22伤的惨剧等。各地大桥接二连三坍塌,以生命的代价,发出了当前建筑质量和监管的追问。

俗话说:百年大计,质量为本。而合理的工期、严格的监管不仅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而且也是安全生产的保证。按照现行的施工技术,还原工程真实质量完全没问题。一些地方之所以不讲究科学施工,一些施工单位之所以偷工减料,一些监理方之所以走过场,说穿了,就是缺乏问责机制。工程质量出了问题,可以蒙混过关;即使出了事故,可以把知情人送精神病院,从而“遮丑”,查无实据,不了了之。但应该指出的是,桥梁的无故垮塌是严重的事故,必须有人对无辜丧失的生命承担责任。

温家宝总理说过:“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这是政府官员行政的基本准则。如果对政府官员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就难以保证他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更难以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讲规则、个个负责任的良好风气;从严治党,从严治官,也便无从谈起。从这个方面讲,面对“桥脆脆”频发,有关方面理应追查到底,严惩相关责任人,给民众一个清楚明白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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