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为了公款旅游,居然伪造自己的身份!2011年7月8日12时许,网友在四川日报网论坛发帖称,他在峨眉山市一旅行社办事时意外看见,今年五六月份,该市符溪镇的骆永利、张万林等党员干部填写的“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上,申请事由为“旅游”,政治面貌为“非党员”,工作单位填的是“个体户”或“无业”。他们和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是港澳五日游,旅游路线是香港会展中心、金紫荆广场、浅水湾、香港海洋公园、迪士尼乐园、澳门妈祖庙、珠宝行、赌场。(7月12日新华网)
明明是党员,却填写成非党员,明明是政府干部,却填写成无业或个体户。虽然符溪镇的骆永利、张万林等人把自己伪装成普通老百姓,还是被网友的火眼金睛所识破。他们在论坛发帖,继而引发“围观”。这一事件也说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套用赵本山小品中一句话:难道换个“马甲”就不认识你了?
官员违反规定用公款赴港澳旅游,群众深恶痛绝,各级屡禁不止。作为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执行禁令,管住迈向国境的那双脚。对违反禁令者,有关部门必须出重拳,用重典,严肃惩治。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刀刀见血、剑剑封喉的效果,既让当事人通过处理受到教育,又能让一些心存侥幸的后来者受到震慑。 叶传龙/文 王成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