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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出租的办公楼 是一种浪费
非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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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出租的办公楼 是一种浪费

 

陕西柞水县乾佑镇政府将办公楼二至六层出租给一家私人医院用于隔离精神病人,引起当地一些民众不满。该镇工作人员称,也知道精神病人和机关单位混合一起不合适,但终未能阻止。据称,出租协议是前任领导所签。(7月11日《西安晚报》)

镇政府办公楼竟然出租给医院隔离精神病人,如此怪事,让人纠结。

据了解,“租用期限从2008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为期6年,范围是二楼至六楼,租金是前三年4.3万元,后三年为4.945万元。”出租的时间这么长,而出租的楼层又这么多,这足以说明镇政府根本就用不了那么多房子。既然用不了,为何要建这么大?

其实,建办公大楼并不缺乏约束,比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早在2009年1月19日就公布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我们缺乏的恰恰是执行,如果不是因为媒体曝光,往往是建了就建了,不建白不建。即便是被曝光之后,相关责任人也往往得不到惩罚,因为惩罚成本低,再加上对钱的监管力度弱,因而,也就建造出太多的豪华办公楼。

能出租的办公楼,无疑就是一种浪费,浪费了纳税人的钱,同时,又有谋私的嫌疑,不知道这笔租金又进入了谁的腰包?显然这也是个关键性问题。

能出租的办公楼是种浪费,只是谁来问责?能问责到何种程度?

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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