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过了租房期近一个月,房客始终不照面。”昨日,市民张先生来电称,这等新鲜事令他一筹莫展,“租还是不租,总得有个说法,要不然我的房子只能闲置在那儿了。”
据张先生介绍,他的住房一直出租,上个月10号是约定交房租时间,可房客徐先生始终没交房租,人不见了,物品还在。令张先生恼火的是,电话催要房租时,徐先生要么关机,要么不接。“直到现在也没个说法,要是继续租房就尽快交房租,不租的话应该跟我说清楚。”
记者试图联系徐先生,但对方的手机处于占线或关机状态。房客“失踪”,房东该怎么办?律师表示,房东对房客的物品进行公证后,就可以将房屋进行出租了。如果达到两个月以上,房主可享有留置权将其东西扣留,再找不到人就用物品抵其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