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流动人口或可享受市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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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流动人口或可享受市民待遇

记者 王玉
 

星报讯 流动人口在城市里生活,往往会有一种他乡人的感觉,因为许多城市市民有的待遇他们享受不到,这种局面今后在我省将有所改变。

昨日,全省创新城市社会管理提高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水平试点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

会上出台的《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管理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推行“新居民计划”促进工程,以消除差别待遇,保障生活在城市的全体流动人口平等获得计划生育及其他社会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今后,我省要向流动人口提供与城市户籍人口同等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等基本公共服务,同时还要尽可能多地为他们提供城市生活的全方位服务,促进流动人口尽快融入城市生活。昨日,记者从《意见》中还看到,我省将在人口较为密集,特别是流动人口相对聚集的城市社区,还将建立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为主导,融生活服务、信息服务、娱乐服务为一体的实体“城市生活e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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