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种重大疾病将“明码标价”
明起,医保账户可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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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种重大疾病将“明码标价”
明日起,合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按病种付费试点启动
张仁杰 记者 王松青
 

合肥市卫生局昨天宣布,7月1日起,该市2011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市级定点医院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19种试点重大疾病将“明码标价”,实行按病种付费,参合病人按定额标准承担固定自付比例,基金支付比例最高达到75%。

疾病范围,定点医院,报销比例确定

昨天,合肥市卫生局公布了按病种付费试点疾病范围、定点医院和报销比例。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血液透析治疗;病态窦房结综合症(起搏器植入术);高度房传导阻滞(起搏器植入术);肝硬化腹水等19种疾病。8家定点医院包括市一院、市滨湖医院、市二院、市三院、市五院、市一院蜀山分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传染病院。

合肥市卫生局局长陈社新表示,“7月1日起,合肥市区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的患者入院时,报销比例最高达75%,最低达60%,改变了以前一人生重病,全家致贫的局面。”(合肥市2011年试点城乡居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定额标准、基金支付定额见本报星空社区www.xksq.net)。

患者入院只需按个人自付比例交钱

根据合肥市的方案,患者须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患者疾病诊断、年龄及主要治疗方法须同时符合方案规定的重大疾病范围;患者须在定点救治医院救治。

满足了上面三个条件,患者可携带参合证(卡)、身份证(户口簿)等到市级定点医院就诊,办理入院手续时先按照定额标准的自付比例预交住院费用。当实际住院费用超过定额时,原则上按相同比例续交预交金,出院时按比例结算,多退少补。

合肥市规定,定点医院违规将被暂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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