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合肥将全面实行房屋预告登记制度,买卖双方在签署完预售合同后可以去办证交易中心共同办理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后,虽然房子还不是买房人的房产,但已具备“准物权”的排他性。
相对于其他城市,合肥房地产市场一直比较规范,开发商“一房多售”现象并不多见。但由于商品房交易时间过长的特殊性质,其间难免存在变数,个别开发商与买房人签了购房合同后,发现房价呼呼上涨,宁愿赔付违约金也要撕毁合同将房子卖给其他人。
实行预告登记制度,可以从物权角度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买卖双方在签署完预售合同后,可以去办证交易中心共同办理预告登记。也可以是买方带齐买卖合同和双方材料,单方面办理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后,虽然房子还不是买房人的房产,但已具备“准物权”的排他性。付完房款后,再通过产权登记,将房产真正纳入自己的名下。
预告登记与最终的产权本登记相连,从而有效实现对第一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这就意味着卖方在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无法再一房两卖,如果卖方想将房子加价卖给第三人,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卖方无权处分该房屋。此外,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预告登记,除提供房产抵押所需的相关材料外,还必须提供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这就使重复抵押房子很难行得通。
新政策的施行,给商品房交易中的“一房多售”、“重复抵押”等行为再上了一道“紧箍咒”。在商品房实行预告登记的同时,随着相关条件的成熟,下一步,合肥市房产局将对“二手房”也实行房屋预告登记,更好地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