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教育部办公厅10日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阶段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进一步做好2011届高校毕业生离校阶段各项就业工作,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通知强调,各高校严格执行国家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