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电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精神卫生法(草案)》全文,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规定,不得违背他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体格检查。
草案规定,除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草案规定,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患者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其监护人可以随时要求精神障碍患者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患者出院。执业医师认为,精神障碍患者不宜出院的,应当告知不宜出院的理由;仍坚持出院的,提出出院后的医学建议。
由于缺乏法律规范,一些“被精神病”的案件也屡见不鲜。草案明确规定,违背他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体格检查、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等行为,可构成犯罪。相应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另外,将非精神障碍患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侵犯精神障碍患者的通讯、会见探访者等权利的,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等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医务人员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