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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临时”停车费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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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
物业收“临时”停车费无依据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昨日本报刊发了《朋友来做客,临时停车得交费》一文,对于市民陈女士提出的质疑,昨日下午,合肥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解答,“物业的收费行为并无相关政策依据。”

针对陈女士的朋友开车到小区做客,被物业征收“临时”停车费一事。昨日下午,合肥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物业的此种收费行为暂无依据,因为目前并没有相关规定表明物业有权收取该项费用。“陈女士和朋友可以携带收费单据前来物价部门反映,或者拨打12358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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