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土部向各省下发《关于严格落实异常交易地块上报制度有关问题的函》,要求各县级国土部门对2011年以来的成交地块进行清理。与此同步,部分房价上涨较快或成交较为活跃的中小城市,也已登上住建部“城市房地产价格直报系统”的名单。目前中央政府已在考虑,对中小型城市有选择地推广限购政策。 据《中国经营报》
中小城市纳入监测视野
在住建部对于各城市房地产价格、市场成交状况的重点监测体系中,人口200万以下的部分中小城市终于“上榜”,这些城市按照习惯可以划分为三四线城市。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经纳入这一房地产价格、成交重点监测体系的中小型城市包括内蒙古鄂尔多斯、陕西榆林、山西大同、河北廊坊下属的香河、大厂、固安等城市。
住建部一位官员证实,一些“规模不大、人口不多”的中小城市的房地产价格与交易情况,确实已经纳入住建部的监测视野。这位官员表示:“对城市的划分标准中,没有一二三四线城市的划分,这不是一个官方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住建部对于所有房地产价格、成交出现异常波动的城市都保持着密切关注。”
在此之前,福建厦门、山东青岛、烟台等沿海省份的主要非省会城市的房价,已被纳入住建部重点监控的视野。浙江温州、金华、江苏无锡等一批非省会城市,也已经在住建部的施压之下,陆续出台了严厉的“限购令”。
限购令不会“挑三拣四”
之所以部分传统意义上的三四线城市被纳入房地产价格的重点监测体系,主要是由于2010年以来部分小城市房地产价格出现快速上涨现象。中小城市是否应该逐步纳入“限购”范畴,开始进入决策层的考虑范围。
记者了解到,房产限购令的实施范围很可能会继续扩大,最主要的就是防止投资资金涌向三四线城市。“不是所有的中小城市一刀切,而是有步骤、有选择的考虑,第一步可能陆续从受到大型热点城市楼市影响较大、房价上涨压力较大、本地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较低的城市展开,比如环首都经济带的一些城市。”接近住建部的一位消息人士表示,目前国务院已经开始考虑这一问题。
住建部一官员表示不便对此消息发表评价。不过他提醒记者,对于限购给出的总体原则,是房价上涨较快、房地产调控压力较大的城市,只要符合这一原则,就都可以实施限购政策,而不会具体划分一、二、三、四线城市而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