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儿童自幼“开蒙”接受教育,那么怎样把那些智能发展出类拔萃的幼儿选拔出来加以培养使用呢?我国早在汉代就注意到对才能优异的少年、幼儿的特殊培养、选拔和使用,开始有了童子科。
为选纳贤良,汉代实行察举制,汉代的察举制中选举科除了有贤良方正、孝廉和秀才、明经科外,为了选拔才能优异的幼儿还专门设置了童子科。汉代的童子科,是选年龄在十二到十六之间,能“博通经典”的入科。这科最早可追溯到汉初,当时萧何在他起草的吏律中曾提议,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能得为史”,成绩优异的竟可任尚书、御史等官职。
从汉到唐这段历史时期内,由于多战乱,社会很不稳定,政权更迭比较频繁,人才选举制度很难实行,至于那些才能优异的少年、幼儿就被忽视了。
隋炀帝大业二年(公元606年)开始设置进士科,为中国科举制度之始。到唐代科举制发展、完备了起来。唐朝取士途径有三条:由学校出身的叫做“生徒”,由州县考送的叫“乡贡”;由天子亲自诏的叫做“制举”。生徒等要到礼部参加省试,参加礼部省试的科目,常设的有秀才等六科,非常设科目有童子科等。唐代的童子科和科举制度中的其它科一样,有严格的规定。考试内容、方法,应试者的年龄和入选者的使用等都有条文限制。唐刚开始设置童子科时,规定入选者年龄必须在十岁以下,“凡童子科,十岁以下。”到后来又规定“实年十一、十二以下”。考试内容,要求能一经以及《孝经》、《论语》卷诵文十,并且要“自能书写者”。“通者予官,通七,予出身。”
唐代的童子科有一个不断完备的过程,它开始于唐太宗、高宗年间(公元627年~655年),到了代宗广德二年五月,礼部侍郎杨绾发现童子科有使幼儿凭其小聪明而获官的可能,“恐成侥倖之路”。他奏请罢废了童子科。到代宗大历三年又重新开设童子科。
宋代的童子科也似唐代,几复几罢,在复罢过程中,童子科也逐步完善起来。宋代童子科有其特点:其一是对奇异童子皇帝往往亲试之;其二是到宋代后期,将童子科分为上、中、下三等,有不同的考试内容和不同的待遇。
元代承前制,设童子科,无常员,历年多有举荐。明代对所举幼童,实行“课业廪给之制”,即先使所举童子养读,然后考核,合格者录用,或让其参加科举考试。明在科举考试制中专设童子科,间或有以神童荐者,天子都召至亲试,或留中月给食米,送院读书,或遣归就举。以神童荐者,“卓然为当世名臣者,盖不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