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和县法院对一起新型的网络QQ诈骗案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陈某是安庆市怀远县一名无业青年,他从12岁就开始玩电脑,对电脑颇为精通。婚后,生活陷入困境,但他自命不凡,一心想发大财。
从去年12月11日至今年1月22日,他在自己的一个QQ群内购买别人破译出来的QQ号码。然后,登陆他人QQ号码,冒用QQ号码主人,与被骗者聊天,让QQ好友帮其在网上购买手机充值卡。被骗者将购买来的手机充值卡卡号、密码截图传到陈某非法登陆的QQ号码上,陈某再将骗取来的手机充值卡在网上出售卖掉,获得赃款。经查,陈某先后冒充王某等四人,利用其QQ号分别让他人购买手机充值卡,诈骗赃款7346.5元。
案发后,被告人陈某已全部退赔被害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