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收你餐具费,别给!
身边的强制消费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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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强制消费知多少

 

NO.1

高档餐厅筷子也收费?

某广场副楼三楼的一家港式餐厅,精美的装潢,优雅的音乐,再配上香港味十足的港式料理,往里一坐便过足了“香港瘾”。然而让人闹心的是,虽然饱经收费餐具的“磨练”,但是这里居然连筷子都要收费。

“碗碟是免费提供的,可是找了半天也没看到筷子。后来才发现,筷子居然和湿巾以及牙签一起被密封在一旁的包装袋里。”在这里消费的小章告诉记者,看惯了饭店收费的杯子和碗碟,还从来没见过筷子也要收费的。“一开始还在赞扬这家餐厅的服务到位,筷子、湿巾、牙签都‘装备’好了,没想到结账后一看账单,发现这些竟然都是要收费的。”

NO.2

“吃不了兜着走”不能免费?

在饭店吃剩的饭菜,很多人都会本着节约的原则将剩菜打包带回去。然而不知从何时开始,一些餐厅的打包盒也要收费。

“同庆楼的打包盒要收费,1块钱1个。”糖糖说,收费的打包盒质量确实比免费的好一些,但是花1块钱在打包剩菜的盒子上面,糖糖的心里始终有些别扭,有强制消费之嫌。

而在香籁概念餐厅,打包盒同样是1元一个。当记者向服务员询问有没有免费的打包盒时,服务员回答只提供质量好的收费打包盒。

NO.3

凭什么剥夺我自主选择食物的权利?

供职于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小邱由于没有吃饭,他便匆匆忙忙地在电影院楼下买了肯德基,准备在看电影的时候顺便把肚子解决了。可在检票时,小邱却被检票员拦了下来,并被告知电影院不能外带食物,只能携带电影院里出售的食物;如果小邱执意要吃,那就请在外面把外带食物吃完再进去。

小邱告诉记者,法律赋予消费者选择权,如果消费者觉得电影院的商品价格比市上的价格昂贵,就可以选择外带食物;其二,即使电影院的商品价格比市面上的低廉,如果消费者觉得质量没有保证,也可以选择外带食物。要求顾客消费电影院里价格昂贵的食物,这本身就有强制交易性质存在。

除了电影院,还有不少饭店规定不能自带酒水;或是一旦自带酒水,原本可以打折的菜金就不能再打折了。

NO.4

花钱看电影为什么插广告?

电影票上写的8点整开播的电影,却在8点后放了十几分钟甚至更长时间的广告。“我花了六十块钱来看两个小时的电影,前面的广告就占了将近半个小时,这半个小时的钱该怎么算呢?”某电影院外,满腹牢骚的老周说,在家里看电视遇到广告可以换台,可是在电影院里,放广告了既不能换台又不能走开,难道自己花钱就是来看广告的?

合肥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与提供电影播放服务的经营者之间已形成合同关系,电影票上注明的电影播放时间即为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合同时间,而事实上经营者未在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已经构成违约,侵害到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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