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重庆警方透露,他们抓获了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扒手:偷钱包后,他总是将证件等物品寄还给失主,自称是“知识分子”,要“文明作案”。(5月1日《京华时报》)
偷了钱包之后,将人家的证件等物品寄还给失主,而不是随意扔掉,这相比于其他一些小偷的“毁灭”证据做法,似乎是进步许多了,证件对于失主来说,有时候要比钱更重要。毕竟重新做证件要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还带来极大的麻烦。可是我们能对“文明作案”表示赞赏吗?
据了解,这位小偷曾当过代课老师,自称是“知识分子”,要“文明作案”,实在有点可笑。既然自称“知识分子”,怎能作案?既然曾经“为人师表”,为何要斯文扫地?应该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才对,可这位小偷,10多年前因故意伤害被判刑5年。出狱后开始扒窃,先后两次入狱。可见其不思悔改,想要通过“文明作案”来博得同情,这实在是打错了算盘,也得不到法律的谅解。
“文明作案”也是贼,对于小偷,不管其作案多么“文明”,我们都不能抱以同情心,应该严厉惩罚。只有全社会形成对小偷齐抓共管,对小偷人人喊打,绝不留情,让小偷没有机会,才能让小偷“回头是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