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在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医改专题询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督办会上,省医改办提出我省深化医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记者获悉,就此前焦点问点——如何妥善解决其他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省医改办拟将解决其他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申报列入我省民生工程“十二五”重点项目发展规划。 记者 俞宝强
明年起,“照顾”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
据介绍,规划拟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方式,从2012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将全省未参保的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同时统筹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近期,省医改办即将规划项目报送至省民生办。
“对于其他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原则上参照国家解决关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的补助方式,加大各级政府责任,争取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支持。”记者在规划内容中了解到,针对其他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具体情况,分类处理,我省初步打算从这两个方面解决这部分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
对确有困难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按照城镇居民医保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
城镇医保住院费,报销按35%比例兜底结算
将扩大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和报销比例,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确保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上年度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城镇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按35%比例兜底结算。
完善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减轻参保居民门诊大病、慢性病的负担,继续扩大政策的受益面。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缩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之间的差距,确保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此外,省发改委还将指导督促各地将少年儿童、在校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等作为参保重点,全面推行新生儿“落地参保”做法。并加强省级妇幼保健培训基地建设,在马鞍山、淮北、铜陵市妇幼保健院和省立儿童医院免费为各县安排业务人员进修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