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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4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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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消费法律有了去处

记者 李皖婷
 

星报讯 合肥市民今后可以去专门的消费教育基地学习相关法规了!昨天下午,该市首家国民消费教育基地在合肥市科教职业培训学校挂牌成立,将把国民消费教育纳入教育内容,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普通市民也可以前往该基地接受消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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