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个杂粮新品种将满足市民需求
给力干细胞库将“扶起”脑瘫女孩
预计今年6月份 胜利路上火车不再挡道
7月将恢复畅通路面
快递货物频失踪 原是司机在作祟
在肥享多项优惠政策
利用玩具运毒品 一对夫妇落法网
学习消费法律有了去处
离婚之前藏房产 前妻诉讼获补偿
3上一篇 2011年4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离婚之前藏房产 前妻诉讼获补偿

姚发轩 记者 宋才华
 

星报讯 小丽一直在外地打工,后因感情不和与丈夫协议离婚,但是离婚后她才发现,原来前夫离婚前在合肥市中心按揭购置了一套价值40余万元的房产,但离婚时却隐瞒了这一事实,于是与前夫对簿公堂。近日,通过法律途径,小丽最终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袁与小丽本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两人坠入爱河,于2001年3月8日登记结婚,但是两人的感情并没有度过“七年之痒”。2008年12月5日因感情破裂,两人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协议上写明婚生子由小丽抚养,小袁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固定资产。很快,离婚后的小丽发现,离婚前小袁在合肥市中心按揭购置了一套价值40余万元的房产,遂以其隐瞒婚内财产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为夫妻共同所有,本案诉争房屋是在双方离婚前购买,故该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小丽有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现双方均同意房屋由小袁所有,小袁支付部分房屋补偿款,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准许。故法院最终判决本案诉争房屋归小袁所有,所欠银行按揭由小袁负责偿还,另外其还需支付小丽房屋补偿款150000元。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