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年仅20岁的李坤平在乌鲁木齐伙同他人抢劫杀人,之后两人逃亡,由于李坤平的户口离奇地“失踪”,案子一直没有破。2003年,他返回乌鲁木齐,做起卤肉生意。其间,他通过熟人用李翔的假名字办理了假户口和假身份证。此后,凭借一手卤肉技术,他应聘到自治区质监局培训中心当厨师、司机,后又进了培训三科,还升任副科长。(据《南方都市报》)。
杀人者逃亡几十年的,并不鲜见,但像李坤平这样摇身一变进了政府机关,还当了副科长,的确罕见。
相对于23年前“李副科长”与同伙犯下的抢劫、杀人的罪行,公众更想知道:他是怎么神奇地使自己的户口“失踪”,又怎么伪造出一套新身份,以及怎么通过严格的组织审查,摇身一变成为质监局官员的?这里头有没有权力的“勾兑”?如果没有户籍、组织、人事等职能部门的“配合”,这个华丽转身是无法实现的。那么这些公器私用的官员更该被追究责任。因为这种渎职(甚至是腐败),让“杀人犯”升官,尚是小事,它还成为守法公民头上的无妄之灾。
从十多年前的齐玉苓案,到近两年罗彩霞被官二代冒名顶替上学案……学校、教育部门、派出所、大学,内鬼们沆瀣一气,出卖了政府的公信。
一方面是公民的合法姓名权被侵害;另一方面,个别官员却拿着假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比如去年曝光的石家庄团市委原副书记王亚丽,除了性别是真的,身份、年龄、履历、档案都是假的。她凭假身份平步青云,如果不是因冒充富豪女儿侵占遗产,事情败露,她还可能高升。
王亚丽的造假并不高明,当时鹿泉市委组织部就发现档案里的种种问题,可是因为“上面有人”,后来就不了了之。同理,李坤平通过熟人伪造的身份,肯定也是经不起推敲的。是必需的“内查外调”没有做,还是有其他“隐情”呢?前者是渎职行为,后者就涉嫌腐败了。
如今,李坤平已被绳之以法,为其造假的“熟人”必然涉嫌伪造国家公文印章,滥用职权,甚至腐败问题,这有待于检察机关进行调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