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合肥市民朱先生来到本报,说起自己买新车后的遭遇,他很恼火。他说,因为4S店销售员没有提醒他,新车没临时牌照不能上路,结果朱先生欢天喜地开着新车回家,路上出了点小意外,为此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以他的车辆还没有临时牌照为由拒绝赔偿。
新车开回家路上碰了
据朱先生介绍,月初在国际汽车城一家4S店看中了一款轿车,3月12日交纳了全部车款,同时还办理了相关车险。13日朱先生和爱人一起来到该店提车,当时两口子很高兴地开着新车上路回家。“快到家门口的时候,为了避车,在路牙边碰了下,碰得比较厉害,当时车子就开不了,只好报警维修。”朱先生告诉记者,当时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有专门人员到现场勘察后,车子即被4S店拖回去维修。
4000元修理费自己掏?
朱先生告诉记者,一周后,4S店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修理费是4000多元,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在联系朱先生的时候说,朱先生出了交通意外的当时,车辆没有临时牌照,按照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可以不予理赔。“当时提车和办理保险的时候,压根不懂,4S店的销售员也没有告诉我没有临时牌照不能上路,办理保险的时候也没有说,按说,他们有告知的义务。”朱先生说道。
拒赔?不一定站住“脚”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朱先生办理保险的那家保险公司,当天去勘察事故的工作人员金先生告诉记者,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原因是朱先生的车辆当时没有临时牌照。保险公司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记者咨询了合肥市司法局12348法律咨询热线,值班沈律师表示,法律没有规定无临时牌照的车辆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主要看保险合同生效时间。同时朱先生还需要看清保险合同中有无相关规定,如果没有规定,朱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保险公司赔付这笔维修费。
4S店称维修费可以协商
买车原本是很高兴的事,朱先生说4000多元维修费事小,主要是整个过程的处理让自己感觉很窝囊。并且销售员的没有提醒,也让朱先生很不愉快。就此,记者帮其联系到那家4S店销售人员龚女士,她告诉记者,详细情况自己清楚,相关费用,自己会和朱先生联系,协商后再作处理。